四川U乐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木工机械项目(年产砂光耗材20万平方米生产规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四川U乐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木工机械项目(年产砂光耗材20万平方米生产规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木工机械项目(年产砂光耗材20万平方米生产规模)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四川省大邑县沙渠镇恒生路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年产20万立方米砂光耗材加工生产线及相应的公辅设施,主要包括有生产车间、备用车间、办公区、食堂、宿舍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U乐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四川省大邑县沙渠镇恒生路
3.联系人:王红卫
4.电话:13980726858
5.邮箱:46839798@qq.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联系人:李洋
4.电话:13550074374
5.邮箱:ly_ocean714@126.com
四、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2)废水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5)公众意见调查;(6)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检查;(7)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四川U乐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木工机械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按“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运行基本正常。公司内部设有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均得到落实。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具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